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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不挑朋友,人渣挑(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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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去找他算账,他儿子就自动送上门来了。

李寻欢手一抖,酒杯应声落地,摔成一片又一片,又如他的心,碎成了一片又一片。

李寻欢面上痛苦:这红衣服的孩子是龙小云?

花满园笑道:是呢!

闻言,李寻欢止不住的咳嗽。

花满楼怕他再这样咳下去,身体很快就撑不住,说不定就要交待在这里。

花满楼忧心道:王公子,麻烦你去给李二哥看看吧!

王怜花夹了口菜,看都没往李寻欢那里看:心病,治不好的。

花满园自告奋勇去安慰李寻欢:李二哥,你不能倒在这里,你倒在这里,几天后谁给龙啸云抬棺啊!

李寻欢咳得更凶了。

花满园笑着回头:看,他咳得这么大声,身体肯定不差。

李寻欢又剧烈的咳嗽起来,咳出了好几口血:花姑娘,你能否恢复他的声音?

花满园撑下巴:这得依据待会儿他爹娘的表现来决定。

李寻欢抚上额头,他和花满园一行人来兴云庄,是想从中斡旋,尽量把双方的矛盾调节到最低,至少也要保住龙啸云一家三口的命。

李寻欢瞧了眼龙小云,龙小云丝毫没有反省的意思,反而依旧用怨毒的眼神盯着花满园乃至雅座的所有人。

想不到他们才刚进城,就遇见了主动挑事的龙小云。

先前他从小鱼儿口中听说过龙小云,只以为是个被骄纵的孩子,他怎么也想不到龙啸云和林诗音的孩子竟然是如此心性恶毒之人。

他想开口向花满园为龙小云求情,却又开不了口。

花满园很佩服,也很尊敬李寻欢这样把朋友看得比自己还重的人。可能因为她无论做什么,出发点都是以自己的利益为先,所以她才会对李寻欢这样的人格外尊敬。

当然,花满园也很喜欢这种朋友。

众所周知,这种人对朋友都是来者不拒,无论好坏,而且还会为朋友抛头颅洒热血,两肋插刀,就算被朋友出卖也依旧把朋友看的比自己的性命都重,所以做他们的朋友实在是特别爽的事。

···

如云栈到兴云庄有很长一段距离,巴英又受了伤,走的就更慢了。

这段中间的空子,花满园回到房间换了件衣服。

粉色的锦缎衣服上用金线绣了不少金蝶,成群的金蝶朝着一朵用珍珠拼成的牡丹花飞去,再搭配一条狐皮披肩。

既华贵又有气势。

外形外貌是影响他人印象的第一要素,看上去华贵不可逼视,对方便知道她不是个软弱可以轻易算计的人,不敢蹬鼻子上脸。

为了让自己更出彩些,花满园还特意买了一件烟灰色的衣服给天天穿红色的王怜花。

有着丰富在宴会上和太太小姐们争奇斗艳经验的花满园说:他穿红的,我穿粉的,我岂不是被他压了一头!

王怜花十分不情愿,即便这件烟灰色的衣服由蜀锦所制,绣工精湛,王怜花还是很嫌弃这种灰扑扑的颜色。

花满园无所谓的说:那你别穿吧,我以后也不会送东西给你了。

王怜花马上就笑嘻嘻的说:既然是你送的,别说是让我穿一天,就是穿着进棺材都行。

花满园当时就飞了一个白眼给他。

因为司空摘星找梳头娘找半天还没回来,花满园就把铁心兰抓过来给她梳头。

结果铁心兰也不是这块料。

铁心兰委屈的说:我以前为了方便,都是穿男装,偶尔换回女装也只会弄些简单的发髻。

王怜花看不下去,直接就把花满园压在梳妆镜前的凳子上,把铁心兰给她梳好的发型给拆了,再用自己那双巧手为花满园平添三分颜色。

等到花满园这边结束,龙啸云也带着他的狐朋狗友们到了如云栈。

龙啸云没什么本事,在江湖上混了几十年,每每提到他,人们的第一印象就是李寻欢送了他万贯家财让妻给他。

即便已经年过四十,但他那颗想要出名的心一点都没有被浇灭。

没有真本事,就只能靠当散财童子了。

他身边聚集了一堆比他还没本事的江湖老光棍,这群人不但平日里以大侠自称,又称呼他为龙四爷,日子久了,好似他真的就成了一位爷。

龙啸云几乎将兴云庄所有人都带了过来。

兴云庄的人听说龙小云被人废了武功,为了拍龙啸云的马屁,纷纷自告奋勇要替龙啸云分忧。

龙啸云和江别鹤一想到那对男女一招就将龙小云和江玉郎随行的三名中年人废了武功。害怕单靠自己的武功无法解决,便也同意了。

却不想林诗音也要跟他们一起来。

龙啸云道:你最讨厌江湖争斗了,由我来接回云儿,你在家里乖乖等着我们回来就行。

林诗音脸色苍白,眼睛红了一圈,显然是才哭过:我的孩子现在生死不明,你居然要我在家里等他!

好吧!龙啸云便将林诗音也一同带到了如云栈。

龙啸云一进门就冷哼一声,他身边的两名大汉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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