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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四十八节 破案(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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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2618-6-10,am7:15

晨光从天边出发,越过开阔的绿草地,穿过宁静的湖泊,照在古老的建筑物上,余光在玻璃窗户的反射下,洒满了雨花石铺就的街道。

冰蓝城新的一天开始了。

“滴滴滴,滴滴滴……”

城郊的两层小公寓里响起了闹铃声,公司白领小江从床上醒来。睡眼朦胧地刷牙洗脸,穿上制服,提着公文包出了门。

小江任职于冰蓝城一家保险公司,是最底层的业务员,微薄的薪水只够在城郊的旧公寓租一个十平方米的小套间。

虽说小套间里五脏俱全,厨房浴室厕所一个不少,但剩下的地方也只够放一张架子床和床下的书桌和小衣柜。如果身材再胖一点,可能连转身的地方都没有。

小江毕业于红桑工业大学,学的是机床制造,但毕业后他并没有进入工厂,而是来到王国首都找工作。

最近的战事让他十分困惑,冰蓝城和东部五国之一的红桑公国处于敌对状态。公司主管话里话外都在暗示他,要么放弃红桑国籍,加入白夜或河雀中的一个,再不济也去加入十城邦的国籍,否则公司可能会迫于政治压力跟他解约。

从感情上来说,他是红桑公国的国民,毕业于红桑工业大学,父母也在家乡务农,他不想脱离红桑的国籍。

如果可以的话,他想获得冰蓝城市民的身份。这样一来,他既不用脱离红桑国籍,又能名正言顺地留在冰蓝城,并且身份上一个台阶。

但理想很丰满,显示却很骨感,想要获得冰蓝城市民身份,只有两个途径,一是购置房屋,二是成为贵族。

冰蓝城的房价世界第一,以他现在的工资,就算不吃不喝三百年,也只够买一个厕所,就连他现在租住的旧公寓的小套房对他来说都是一个天文数字。

至于成为镇守级强者,获得贵族地位,更是痴人说梦。

首先要有钱购买进化药剂,其次要有足够的天赋,可惜他一样都没有。

做佣兵?

开什么玩笑,像他这种从小连条鱼都不敢杀的佛系人士,是不可能端着枪上战场的。

对他来说,这辈子做过的最勇敢的事情就是为了保护隔壁家的小胖妞,勇敢地拿起拖鞋打蟑螂。

虽然最终蟑螂还是跑了,但他毕竟勇敢地战斗过。

留在冰蓝城,他唯一的机会就是在积累足够的行业经验和社会关系后,遇到一个白手起家的创业型老板,跟着对方一起发展,四十岁之前一飞冲天,或者卷铺盖回老家种田。

哪怕机会很渺茫,只要努力过,这辈子也算没白活。

当然,还有第三条路,就是攀附权贵。

但他的脸不够白,形象也不够帅,所以至今没有富婆看上他。

而他的节操也无法扔在地上,所以至今也没有男性的大老板跟他py交易。

他曾经在电视上看到那个丞相大人,据说是靠着翠丽丝的宠爱爬上来的。他就觉得,他也行!

因为对方好像也不比他帅多少,长得普普通通,就是看起来成熟一点,眼神凌厉点儿。

至于能力,他忽略了这个点,既然是女皇宠爱的对象,进化药剂肯定是管够的,就算是废物也能堆上去。

“这就是运气啊……”

小江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叹了口气,仿佛只要他走进烛火大厅,就能赢得女皇的芳心。

如果有知情人士在这里,可以很负责任地说,是他想多了。他还没靠近烛火大厅,不,还没靠近皇城就会被卫兵当做疯子当场射杀。

无数自诩英俊潇洒、玉树临风、高大威猛、眉清目秀、才高八斗的年轻才俊、王子王孙们已经用他们堆积成山的尸体说明一个道理,多元宇宙中只有陈兴这个真命天子能够挠到女皇的痒痒处,其他人不过是来送菜而已。

不过以小江的地位和认知,不可能知道这一点,他还沉浸在得到女皇青睐一飞冲天的梦想中。

据说翠丽丝是天下第一美人,简直就是财色双收啊,实在太美妙了。

小江带着愉快心情,走在雨花石铺就的城郊街道上。距离这里十五分钟的路程,会有一趟公共马车。只要支付两个铜板,就能坐到公司附近。

其实马车的维护费用是非常高的,同等运载能力的费用是汽车的数十倍,马匹需要喂养草料,需要人照顾,而且一匹拉车马的使用年限也只有十年不到。

但冰蓝城当局为了让住在城郊的底层民众也能坐得起马车,从城郊到城中心的公共马车是有政府补贴的,费用比城内的短途马车还要便宜许多。

走过一段路,忽然空气中传来一股恶臭。

小江下意识地捂住鼻子,那臭味就像腐烂了十几天的肉块,随即他想起了最近传得沸沸扬扬的下水道碎尸案。

他顿时吓得脸色煞白,跌坐在地上。

“我的妈呀!”

他连滚带爬地逃走,连掉在地上的公文包都顾不上了。

片刻之后,又有一个上班族经过,这个人比较大胆,左右环顾,发现气味是从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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