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终章(2 / 2)
她也不晓得如何是好。陈魂铃见状犹豫了好一会儿,然后牙一咬决定说道:「决定了!你上我的身吧。这样一定可以找到害你的兇手了!」虽然被灵体附身是一件很痛苦的事,身体会出现极大的不适感,有时还会呕吐不止,但是这样一来灵体生前所遭遇到的事她也可以一清二楚,甚至感同身受,但为了帮助她,她豁出去了,只能说谁叫她和她有缘呢?因此,她先和方大能三人解说之后,便坐进椅子准备接受林雯君的附身。当她的灵体和她合而唯一的同时,她的记忆如潮水般澎湃的涌入她的思绪。由于情感太过激烈了,她的脑袋霎时一片空白,紧接着整个人被一股巨大外力腾空飞起,遁入了无边的黑暗。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悠悠转醒,脸上佈满了不知道是泪水还是汗水的水滴。「你还好吗?」「没事吧!?」「快起来!」方大能等三个人手忙脚乱的把她从地上扶起,陈魂铃这才发现原来她昏倒在地上了。她强忍着剧烈的呕吐感,脑海里充满着原属于林雯君的惊慌与恐惧。原来那就是她的遭遇啊~~陈魂铃突然有种生不如死的悲痛!!「我我没看到兇手的脸,但是有看到车牌还有」王子勉匆匆拿出笔电详细纪录她述说的话,然后拿出手机打电话给他熟悉的警察。一个礼拜后,警方宣佈破案,兇手是一名46岁的中年男子,叫作「赵晋山」。已离婚育有一女。酗酒、并有家暴纪录、另有多项伤害前科,平时以打零工维生。那天他开着货车行经「11号公路」,看见路旁骑着自行车的林雯君长相颇有姿色,一时色心大起,趁着四下无人,他竟然用货车衝撞她的脚踏车,然后趁她跌倒在地上后拿起布袋从后面套在她的头上,再将她俘虏上车。接下来一个月,他将她关在一个偏僻的货柜中行尽所有凌虐之事,直到她焉焉一息才将她弃置回原处。这种天地不容的兽行替他换来了15年的有期徒刑,但是留下的却是林雯君和她家人一辈子永远无法抹灭的惨痛记忆!!至于林雯君的灵体在那次附身离开后就消失了,连陈魂铃都看不到。大家只能默默祈祷,她能有醒来的一天。※※※※这个假日,方大能四人约在速食店中碰面。这段时间的经歷,让除了陈魂铃以外的三人对生命有了不同于青春的感叹。「她醒了吗?」方大能问说。张芍音回答:「我昨天和国中同学去过看她。还没呢!」王子勉转头向陈魂铃问道:「那魂铃呢?有再看过她吗?」陈魂铃摇头回答:「没~从那天开始我也没有再看过了」那么她到底去了哪里?陈魂铃给了的大家一个可能的猜测:「也许她已经回到她体内,等待时机一到就会清醒。」张芍音期盼说道:「如果真的这样,那就太好了!」陈魂铃接着补充说:「对啊!其实那天她会去「11号公路」是有目的的。大熊,你知道吗?」「我!?」方大能见到大家把注意力移到他身上,不禁一脸疑惑的说道:「我怎么会知道?」王子勉早就猜到是怎么回事了,他搭着好友的肩膀诡异的说:「那你认为她为什么要跟着你?」「我我」迟钝如熊的方大能也猜到了,他红着脸訥訥的说不出声。王子勉趁胜追击:「怎样?等她醒了就让我这个好朋友帮你一把吧!」方大能急忙拒绝:「不、不用了,谁晓得你又会有什么餿主意。」「臭大熊~对我这么没信心!!」王子勉的手用力勾住了方大能的脖子,方大能赶紧用手回敬,两个大男生扭打成一团,看的对面的女生直摇头。「哼!幼稚。」陈魂铃下了这么个注解,张芍音则是笑吟吟的看着他们打闹。突然间,她想起一件事情,便低声问向身旁的陈魂铃:「对了!我想问你一件事,你为什么这么不喜欢速食店?」陈魂铃回说:「当然是那个啊~有些灵体喜欢聚集在热闹的地方,尤其是坐在门口的那个叔叔,很多灵体抢着坐在他旁边呢?真是奇怪!」「什么?你说祂们很喜欢来这里?」正在打闹中的方大能与王子勉听到陈魂铃这句话,不约而同从座位上跳起,表情紧张的张望着四周同时说道。「哇~下次改约其他地方吧!」方大能建议。「是啊、是啊!下次改去魂铃家的神坛好了。」王子勉补。他们两人边说边往门口移动。这时,只见陈魂铃低声呢喃着:「哼!我家神坛才多的是呢。」不过,已经走出门口的两人都没有听到。※※※※今天,她决定要鼓起勇气,骑着自行车前往他常去练车的那条公路。虽然,傍晚的时候那条公路感觉有点阴森。但是,想到也许可以跟他一起併肩骑车,好像也就没有这么可怕了。她想着等一会儿遇见他之后,要主动开口跟他说些什么?上次比赛,你表现的真厉害!没想到,復古脚踏车也可以拥有这么大的爆发力。如果可以的话,我们交换手机号码讨论练车技术吧?对了!最重要的是:你好!我叫林雯君,很高兴认识你。方大能同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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