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灼烧 第12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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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了陈鹤征唇边一抹很淡却很暖的笑。

那时候,多好啊。可惜,后来大狗死掉了,他们也已经分手五年。

*

诸多情绪一起涌上来,一颗心酸得彻底。

温鲤忍不住将萨摩耶的照片发给傅染宁。

傅染宁在课堂上偷偷玩手机,回得很快:【你要养狗吗?】

温鲤:【狗是郑嘉珣的,脖子上的项圈是陈鹤征给海盗做的那个。】

傅染宁惊了:【这是什么狗血组合?他们两个居然认识?是朋友?】

温鲤下意识地回:【我不知道。】

接着,又补了一句:【我不敢多想,又怕自己想得不够多。】

“正在输入”的字样在屏幕上方出现又消失,迟疑良久,傅染宁试探着发过来一句;【不管他们是什么关系,郑嘉珣一定知道陈鹤征在哪家医院,要不要问问看?】

这个问题,温鲤早就想过。首先,她跟郑嘉珣实在不熟,都不知道该以什么话题作为切入点,其次,万一两人真的正在交往,她贸然一问,岂不是又尴尬又添堵。

不打扰,不纠缠,才是一个前任该有的本分。

如果陈鹤征真的已经开始新生活,她绝不可以去破坏,默默祝福就好了。

她希望他好好的,只要他好好的,余下的难过和酸楚,都由她来承担。

就像陈鹤征保护她那样,温鲤希望自己也能替陈鹤征挡下风雨厄运,让他的往后余生再不受任何伤害。

一念至此,原本酸涩的心情逐渐平静下来,温鲤身体里似乎多了一股力量,一种勇气。

一旦有了想要保护一个人的决心,再柔软的女孩子也会坚韧起来。

与此同时,温鲤忽然有股冲动——

她想回桐大看一看。

傅染宁在桐大新闻系读研,而温鲤之所以也对桐大有着特殊的感情,是因为这里是陈鹤征的本科母校。

大一时陈鹤征一入学就引起过轰动,高考状元,嗓音条件好,会写歌,组过乐队,他身上有太多的光环,即便桐大天之骄子云集,他也是最耀眼的一个。

成绩好,长相好,气质清冷且贵气,天生的吸引力。

陈鹤征喜欢摩托,最爱那辆川崎h2,鸣音低沉如出笼的野兽。校内论坛上有很多关于他的帖子,有一些至今仍在首页飘红。

女孩子研究他的长相,他的穿着,他新写的歌,以及当做吊坠垂在胸前的吉他拨片。男生研究他的车,国内少见的奥古斯塔,号称与魔鬼共舞的diavel1260……

上百篇关于陈鹤征的帖子里,有一篇格外热闹,经常被顶上来,占据首页,回帖数已经累积到数万楼,一度被誉为论坛神帖。

帖子标题写得十分直白——

好想和陈鹤征谈恋爱啊!!!!

……

自从陈鹤征拿到金麦奖,成为当红的音乐制作人,知名度大增,这篇帖子也被网友扒了出来。大量看客闻讯涌入,几乎挤瘫桐大的校园服务器。

温鲤很久没来过桐大了,因为陈鹤征,她眷恋这里,但也刻意地回避这里。

学校还是老样子,几年过去好像都没什么变化,她沿着记忆中的路线重新走了一遍图书馆到男生宿舍的路,拿出手机看一下时间,耗时依旧是十五分钟。

畅园食堂,那家很好吃的牛肉面还在,但摊主换了,不再是那对态度和善的中年夫妻。

两只胖滚滚的流浪猫结伴从草丛里跑出来,温鲤记得这两只是亲兄弟,当初还吃过不少她买的罐头,现在,恐怕早就把她给忘了。

时过境迁这个词,仔细想来,真是一种温吞的残忍,像钝刀子磨人。

不知不觉,温鲤走到了室外篮球场,一群瘦瘦高高的男生正在打球。场边的看台上,三三两两地聚着些观众,女生居多,偶尔有叫好和鼓掌的声音传来,天高云淡,阳光炽热。

温鲤站立的地方,刚好落了一束光,薄薄的光晕穿过她的发丝,也穿过睫毛,将皮肤映得半透明,好似某种净瓷。

她不得不眯起眼睛,视线在光照的作用下有些模糊,球场上那些奔跑跳跃着的瘦高的身影逐渐走形、改变,变成另一个人的模样,她一直藏在记忆深处的那个人的模样——

“快看,抢篮板的那个就是陈鹤征,大二的!”

“天,论坛里的姐妹没骗我,真的好帅啊!”

“有女朋友吗?没有的话我想加他的微信!”

“死心吧,看见那个穿帆布鞋的女生没?长发、a字裙,手上拿着瓶运动饮料的那个,那是陈鹤征的心尖儿,宝贝着呢。”

“她不是我们学校的吧,看着眼生,之前没见过。”

“她是隔壁舞蹈学院的。”

“哇,三分球!”

“陈鹤征——”

……

阳光瞬间变得异常刺眼,风吹起温鲤的头发,仿佛有什么东西撞破了那道雾气般的屏障,现实和回忆,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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