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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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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爱粼耳力被马雄飞训练得极好,抓取他的叫嚷及磕碰在地的声音,开第二枪。

李志金悲恸大嗥。

程爱粼拉亮灯泡,正正方方的一个隔间,李志金摔跌在地,腹部中枪,可他一个鲤鱼打挺摸向床尾,那里有把自制的枪|械。

程爱粼连续开枪,左脚踝一发,右脚踝一发。

把他钉在肮脏的泥狞里,李志金匍匐着哇哇大叫,弹片一定切断了他的脚筋,他想挪动却丝毫没了使唤能力。

左膝窝一发,右膝窝一发。

李志金“嗬嗬”着向前爬行,膝盖和小腿成了牛肉街贩卖的一摊血肉,和着灰泞搓出了两道黑泥。

程爱粼面无表情地缓缓上前,踩住他脚踝,阴戾得猛一碾压,黑血从破洞中汩汩而出。

她的面容终于松动,呈现出一些快意。

左大腿一发,右大腿一发。

李志金疼疯了,上半身张牙舞爪地挥动,扭头眦目欲裂地瞪着程爱粼,他认出了她,“你没有死啊,你怎么没有死呢!”

刚才打到左腹部,程爱粼又在右腹部补了一枪。

她插着腰,撩|拨着长发,柳叶眉的风情让她像个浴血妖精,“马雄飞死了什么感觉,”她指了指嘴巴,“像牙龈坏掉了,神经裸|露在外,即使不嚼东西,也疼,疼得想把整个后脑给锯掉。李志金,不能我一个人疼啊,对不对”

左手肘一发,右手肘一发。

李志金上半身活动的开关被彻底摧毁,成了个瘫躺的废人,他开始叫骂,一声比一声毒辣,骂出了精髓和气势。

唇齿再一发。

李志金的狂吠戛然而止,子弹打穿了他的右脸颊,擦过他舌头,镶在左牙槽中,他疼得喷血打滚。

全身斗狠的武器只留下了眼睛,狠愎自用的李志金用怒目传递着恶气。

程爱粼点烟,扯嘴笑了笑,“你这个人,花花招式太多,又刻床板,又画圣经,小孩才喜欢舞花招。”

左眼窝一发。

程爱粼吐烟,“成|人嘛,成|人喜欢一刀毙命。”

右眼窝一发。

李志金遁入黑地昏天,他的两个眼球成了黏糊的白红窟窿,可他仿佛还能看见,看见程爱粼身后燃着厉鬼的万丈光芒,她长着一对獠牙,头上一对黝黑的犄角,是妖怪,吃人的妖怪。

最后一发子弹,程爱粼移动手腕,对准了心脏。

她总得让他感受感受戳心窝子的痛快。

我从来都不是个善良的人

“人濒死时,会提灯坐上一叶赤红的小舟渡河,渡生死河,你会看见天绿油油,河黄灿灿,山蓝靛靛,云黑黢黢,那是一种奇思的怪像,河中浮着一簇簇牛皮囊,你好奇极了,伸手去捞,抓起一把黝黑的水草,定睛一看,皮囊是头颅,水草是人发,你吓坏了,抬头一瞥,耗子比你的脑袋都大,丰硕的神仙头顶月亮在抽雪茄,瞎眼的青鱼吃掉了山,蒙娜丽莎的眼睛长出了法兰西月季……”

程爱粼抽着烟踢李志金的脖颈,“这他|妈才叫体验派,才叫花招式,才叫现代艺术。你他妈土鳖烂货一个,也敢把我们往雕塑上撞。”

她嫌不过瘾,脚跟轧过李志金的眼睛。

子弹的高|射融化了眼球,淌出潺潺白汁,和浓血交融在一起,成了种稚嫩的粉红,或许还有眼泪参与,程爱粼辨析出了李志金哭腔的哼唧,忙小声哄,“别哭别哭,你要体验痛苦和死亡,是生命的一部分,抛弃它们就是遗弃生命本体,是大过,也是大祸。”

李志金惊惧地蠕动,可他只能在原地震颤,这个疯狗一样的女人瞎了他双眼,穿了他嘴巴。

他的关节被钉死在地上,成了个任人摆布的人皮偶。

亚劳监狱的羞辱重新涌上他的鼻头,李志金几乎能闻见肝肠寸断的老鼠味。

那些肉糜塞进他嘴里,滑进他食道,坠进他胃里,吃了吐吐了吃,他狰狞着双目被人压在地上,恨死了马雄飞、王益平和曹衍航,他吃得咬牙切齿,那不是在咀嚼鼠肉,而是在啃噬他们的骨肉。

李志金一度以为祛除这三人后,就是朗朗青天。

他能回到家乡的田埂骑老单车,或许会有新的猫狗成为他的伙伴,他没料想自己会招至一个吃人的女魔王。

程爱粼拢了拢长发,婉和一笑。

子弹释入枪|机,随着套筒的回复推入枪管,板机一扣,撞针激活,子弹高速直射,初速度达到了3337米/秒,炸开了李志金的心脏。

他浑身一激灵,猝然静止。

裤头渐渐被骚黄的尿液所泅湿。

程爱粼这几日的遏抑终于荡然无存。

她知道马雄飞若是能瞧见她的所作所为,定会怒发冲冠,可将心比心,如果死的是她,那李志金多半得残缺不全。

她打电话报了警,慢悠悠回到poikan。

点了杯ctoised cktail庆祝此时脱胎换骨的心境,酒保将g、薄荷和麻油缤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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