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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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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每次去图书馆都会经过篮球场,第一次见到凌昭,是他的篮球滚落在自己的脚边,不待她蹲下身去捡球,一只大手先她一步捡了起来。她起身,一抬眼就看到凌昭穿着篮球服,手上戴着护腕,笑着和她说谢谢。闫沁雯被他的笑容感染,笑着摇头,表示自己压根没帮上什么忙。这时候场内的队友催促的声音传了过来:“凌昭,快点,捡个球怎么磨磨蹭蹭的。”“赶紧的,等下时间不够了。”队友们满是催促的声音传来。凌昭伸手把篮球扔了进去,语气带着笑意:“这就来。”说完他不忘和闫沁雯挥手告别。闫沁雯的视线在他的背影上停留了一秒,当时脑子里第一个念头竟然是,他打篮球身上竟然没有讨厌的汗臭味。高中的时候,闫沁雯的同桌是校篮球队的,经常打球,每次他回来,闫沁雯就能闻到他身上传来的汗味。大概那样的记忆太过深刻,所以在她脑海里便形成了这样的记忆,打篮球等于汗臭。但刚才凌昭一身的清爽,她也没闻到让人讨厌的汗味,闫沁雯第一次产生疑惑,原来并不是每个打篮球的人都那样吗?等到了图书馆以后,她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竟然轻易地记住了他的名字,凌昭,听起来好像还不错。闫沁雯原本那天的事不过是一个小插曲,直到每次去图书馆的时候,她才发现,他好像每天都在那里打球。这次和她去图书馆的还有宿舍的室友,看她的目光落在篮球场上,不由解释道:“他们是校篮球队的,很快要参加大学生联赛了。”比起她,舍友显然知道得很多,拉着她的胳膊告诉她各种比赛的消息。最后室友笑着道:“看到没,围在那边的女生,多半都是冲着凌昭来的。”听到熟悉的名字,闫沁雯不由抬头,看向场上正在运球的人:“他很厉害吗?”“你竟然不知道他?”舍友有些惊讶。比起舍友的惊讶,闫沁雯倒是平静许多:“我该知道他吗?”“也是,咱们雯雯可也是保送来的。”室友说完笑着告诉她,凌昭不仅篮球打的好,更重要的还是学霸,和她一样,是直接保送的。室友的话让闫沁雯忍不住又回头看了一眼,恰巧看到凌昭投了一个完美的三分球,周围传来一阵欢呼声。室友注意到她的动作,以为她喜欢看篮球赛,笑着告诉她,等到了联赛的时候一定帮她占位置。闫沁雯其实对篮球比赛一窍不通,室友的话,她本该拒绝的,但想到刚才凌昭的笑容,她又点头应了下来。篮球比赛看起来好像很有意思,这一次在图书馆,闫沁雯反常地看不进去任何书,脑子里想的都是关于篮球比赛的事,以及和凌昭有关的事。从这天以后,闫沁雯对凌昭的关注不由多了起来,这时候,她才发现他比自己想象的还要优秀,她第一次生出想要恋爱的心思。鉴于凌昭在准备联赛的事,所以闫沁雯打算等他们打完比赛再说告白的事。室友们知道的她的打算后纷纷赞同:“女追男隔层纱,更何况咱们雯雯这么优秀,拿下凌昭不是分分钟的事吗?”闫沁雯被她们逗笑,然后她们还像模像样地搞了一个“追夫计划”,虽然她觉得没必要,但看她们都一脸兴致勃勃的样子,她也就随她们去了,反正到时候她不一定会采纳。闫沁雯第一次发现喜欢一个人原来是一件这么有趣的事,从此她三点一线的生活又多了一个娱乐项目,那就是看篮球赛。联赛很快开始,闫沁雯每场不落的都追了下来,看着球场上挥洒自如的凌昭,她眼里总是忍不住流露出笑意来。凌昭不缺人喜欢,至少她就在球场看到好几次有人对他表白,每次他都温和不失礼貌地拒绝了对方。这样的发现不由让闫沁雯犯愁起来,如果自己表白的话,他也这样拒绝,她会不会承受得起?不过这个念头起来的一瞬间就被闫沁雯抛到脑后,什么时候她也变成这样瞻前顾后的人了呢?闫沁雯很快调整好自己的情绪,打算等联赛结束后就去主动认识凌昭,她当然不会一开始就告白,毕竟两人都不认识。联赛以凌昭他们队夺冠作为结束,这也是闫沁雯第一次上前递水给他。周围都是递水给篮球队的女生,大多数人都朝着凌昭的方向,凌昭一般都不会接受,他只喝自己的。就在闫沁雯觉得自己冲动的时候,她手里突然一轻,一抬头才发现原本自己手上的水竟然到了凌昭手里。周围也传来各种惊讶声,凌昭咽下口中的水后,朝她晃了晃手里的水瓶,冲她笑得一脸灿烂:“谢谢。”“不用。”闫沁雯面上一派镇定,但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此时的心跳有多快,好像一个不留神它就会跳了出来。周围的人随着篮球队成员离开而也跟着离开,闫沁雯依旧留在原地,脑子里不断回放刚才凌昭和她说话的片段。她伸手拍了拍自己有些升温的脸颊,凌昭接了她的水,是不是说明他对自己也有好感?“雯雯,牛逼啊,凌昭就接了你的水。”“你是没看到刚才那些女生看你的眼神,哈哈哈,果然颜即正义,即使是凌昭这样的人物,也是看脸的生物。”“看脸有什么不对,美好的事物谁不喜欢?”室友们一路上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闫沁雯已经自动隔绝了这些声音,她脑子里满是一个念头,凌昭为什么会接她的水呢?送水时间的第二天,闫沁雯在食堂门口碰到凌昭,他主动加了自己的微信,两人就这么开始有了联系。就在闫沁雯准备告白的时候,凌昭先给了她一场盛大的告白,闫沁雯第一次知道,原来喜欢的人也喜欢你,是一件多么愉快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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